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州市鼓楼区福旅会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为1万元,实缴出资额为1万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1.65万元。
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福州市鼓楼区福旅会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成立于2017年1月25日,注册资本12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71号中旅大厦四层西侧,经营范围为会议及展览服务;对旅游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标的企业财产份额结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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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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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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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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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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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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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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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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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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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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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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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跃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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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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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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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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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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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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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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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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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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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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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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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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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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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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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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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华闽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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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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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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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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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年份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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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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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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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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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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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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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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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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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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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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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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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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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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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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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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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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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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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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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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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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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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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2021年8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2021年3月12日,福州华闽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福州市鼓楼区福旅会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财产份额。
2、上级批准:2021年3月14日,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福州华闽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持有的福州市鼓楼区福旅会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财产份额。
七、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八、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财产份额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认缴出资比例享有或承担(受让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财产份额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财产份额转让合同》为准。
九、(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自竞买人开展尽调至交割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转让方已进入清算注销阶段,如竞买人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可向转让方问询。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已知悉转让方已进入清算阶段,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
十、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十一、竞价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
十二、公告期限:2021年9月29日—2021年11月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或另行公告,直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十三、联系人:刘先生、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