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经南丹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由广西南丹县三鑫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鑫公司)作为南丹县大厂矿区铜坑河道环境修复工程--固体废物集中堆场建设(一期)(以下简称固废渣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资金以申报国家、自治区环境治理资金和三鑫公司自筹为主。项目于2014年元月获原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发改审批〔2014〕7号)文件批复,于2015年获原河池市环保局(河环审〔2015〕6号)文件批复,2016年获原河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安监管矿山函〔2016〕15号)审查意见。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后,三鑫公司于2016年1月经河池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开工建设固废渣场项目,在建设固废渣场项目施工中,将南丹县大厂镇新公路一期尾矿库尾砂(淤泥)清挖出库,临时堆放于尾矿库坝首及新公路丛峰选矿厂堆矿台。经由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和南丹县人民政府组成的河池市联合调查组对清挖出的尾砂(淤泥)进行权属调查认定,认定固废渣场项目清挖出的尾砂(淤泥)属于国有资产。经南丹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南丹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丹县大厂镇铜坑河道环境修复工程--固体废弃物集中堆场建设(一期)项目清挖出的尾砂(淤泥)
品种规格:尾砂(淤泥);
数量:424.54 万吨;
质量:含矿综合品位3.022%;
包装:露天堆存;
临时存放地:南丹县大厂镇原新公路一期尾矿库坝首及新公路丛峰选矿厂堆矿台;
起拍价:2931.89万元;
竞买保证金:1500万元;
履约保证金:280万元(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可以现金或者足额银行保函方式交存)。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须是南丹县辖区内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纳税,用地、安全、环保手续合法齐全的企业。日处理尾砂(淤泥)规模达5000吨,处置技术完善,达到环保排放要求,即具备污染物减量系统、无害化处理系统、尾矿压滤系统、废水回用系统、硫砷回收系统的企业。
(二)竞买人须是具有合法固体废物填埋场业主,同时具备堆存500万立方米固体废物能力企业。企业堆存场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应急部门(原安监部门)的安全设施审查意见,市级及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原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批复,能就地处置标的物。如竞买人不具备本款条件,可与具备本款条件的企业协商解决就地处置及堆存问题,处置及堆存费用以《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大厂镇铜坑河道环境修复工程--固体废物集中堆放价格和尾矿废渣处置中心租赁价格认定的报告》(丹发改报〔2020〕26号)核定价格为准。
(三)竞买人对《出让合同》无异议,同意履行《出让合同》条款及权利义务。(《出让合同》附后)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 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28日自行登录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cjyxxw.com/ 下载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9日至 2020年6月28日向广西银鼎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将于2020年6月28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拍卖时间定为2020年6月29日15时00分;拍卖地点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桥(五桥)西侧北面河池市政务服务大厅五楼)进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来宾市维林大道418号丽景人家15号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877103308
开户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池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兴业信用社
账 户:705012010105666998
主办单位:南丹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广西银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华北 北京 天津